Travel Insurance Services Home

国际医疗保险™ 支付简要说明书

简介 | 计划内容 | 费率 | 立即申请

这只是说明书,不是正式保单。您的英文保单上将会列载主保单上所应遵循施行的保险条例。您的保险受益及其限额,将视所选择的计划A或B而定。

每次事故医疗费用 : 计划A美金25,000元 , 计划B美金100,000元

在保单有效期间内受伤或患病,您或在同一保单内您的配偶或子女需要医药或外科手术治疗,每次事故 国际医疗保险除美金50元扣减额外,将支付其余百分之百合理和习惯性的费用,以受伤或患病后26个星期内为限,并不得超过所选计划A或B之限额。

支付费用

  1. 住院费,护理费及其他有关服务费用,但不包括其他职业性或与医疗无关私人性质的费用 ,住院费不可超过该医院半独用房(次等病房)平均收费率。
  2. 医生诊断费,治疗费及外科医生手术费。
  3. 麻醉药物及其手术费。
  4. 药品、X光检查、化验费,使用雷锭及放射性同位素治疗费用、氧气、输血、铁肺及医药治疗费用。
  5. 医生处方治疗某种残障,并由有执照的物理治疗技师施行的物理治疗费用。
  6. 经医生或外科手术医生处方的药品,外敷和包扎的药物。
  7. 受保的疾病或伤害,原应住院治疗者,但因距离过远、病房不足或其他非投保人所能控制情况下,而须由合格医生在旅馆房间内诊治时的旅馆房租。初步诊治必须在意外受伤、或疾病在开始发作时后30日内,此保险内的受益支付均随投保人返美而截止。

此保单不支付投保人在原居国医药费用。[疾病]限于在保险有效期内感染或自发者。因意外而受伤者亦限于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

紧急医疗迁离费用 : 计划A 美金50,000元, 计划B 美金75,000元

如受伤或患病发生于保单有效期内而需要紧急迁移至最近的具有相当医疗设备的医疗机构或返回原居国,此保单将支付全部受保费用,但以不超过所选计划的限额为准。此项紧急迁移必须经由法定及有执照之医生鉴定负伤或疾病之严重性而必须紧急迁移。此项迁移亦需要您或您的代表人同意。各种迁离手续必须由Travel Assist安排办理。

意外死亡及伤残 : 计划A 美金10,000元 , 计划B 美金100,000元

如意外发生于保单有效期内,而在此后365日内导致下列情况:

丧失生命... 计划A 美金10,000元
计划B 美金100,000元
丧失双肢... 计划A 美金10,000元
计划B 美金100,000元
丧失一肢... 计划A 美金5,000元
计划B 美金50,000元

外加意外平安险: 美金400,000元

除了您计划A或计划B包括的意外险之外,您可加买此项意外平安险。当您选择加购此项保险后,您将享有以下福利 如意外发生于保单有效期内,而在此后365日内导致下列情况:

丧失生命... 美金400,000元
丧失双肢... 美金400,000元
丧失一肢... 美金200,000元

[丧失]手或足,乃至在手腕或脚踝上实际断离(关节或关节以上部位)

[丧失]眼,乃指完全失明无法恢复。

[肢]解释为手,足或眼。

在一宗意外事件中,所有伤害损失中,此保险只支付您符合的赔偿其中一项最高金额者。

运送遗体费用 : 计划A美金7,500元, 计划B美金7,500元

如因在保险有效期内患病或受伤而导致死亡者,全部准备及运送遗体返回原居国之合理费用,均由国际医疗保险支付,所有手续运输必须由Travel Assist安排办理。

病房探交通费 : 计划A美金1,500元, 计划B美金1,500元

投保人病情或伤势严重,生命垂危,经由本公司认可医生之建议,并先经Travel Assist核准,本公司可支付一位亲友来病榻旁探视的交通费用。

护送年幼子女返美

如您需住院七日以上,此保险可支付您同行未成年的十八岁以下子女先行回国费用;但以单程经济客舱飞机票为限,并应扣除原有飞机票未曾使用部分的价值。如属必须,可有人陪行。所有费用必须先经美Travel Assist核准。

保险除外项目

关于医疗费用支付,此保险不包括:

  1. 前已存在状态,解释为在保险生效日前三年内任何伤害或疾病,被传染或自发,或经过有执照医生诊断、治疗或已处方用药。
  2. 未经医生准许证明合理及需要而住院、治疗、护理及器材或其他非医疗性的费用。
  3. 与下列各项有关而引起的费用。
    1. 宣战或未宣战的战争及与战争有关的行为。
    2. 参加职业性运动而受伤。
    3. 因为故意自我伤残、自杀或意图自杀,不论是在神智不清或神智清醒时发生的伤害。
    4. 驾驶电单车(摩托车)、爬山、高空跳伞、职业性或业余性体育竞赛、或驾驶飞机。
    5. 犯罪行为。
  4. 各种费用如:
    1. 怀孕、生产或流产。
    2. 例行健康检查。
    3. 美容或整容手术,但因意外受伤而需要者不在此限。
    4. 选择性手术。
    5. 任何神经或精神失常或需要休息静养。
    6. 牙科护理、但因意外事故导致天然牙齿受伤者例外。
    7. 配制纠正视力眼镜、隐形镜片而验光或眼科检验,但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身体受伤者例外。
    8. 酗酒和吸毒或使用任何有上瘾及麻醉性的物品。
  5. 个人或团体保单所支付的项目,其他的受益计划,雇主安排的预付医疗保险计划,或是由政府机构法定的免费医疗计划。
  6. 医疗费用发生在美国国内或在投保人的国籍所在地。

关于意外死亡及伤残费用,以上支付将不能赔偿因为下列各项因素而发生的任何致死或非致死的伤害损失。

  1. 在神智清醒或神智不清时自杀或自我伤毁或任何如此企图。
  2. 任何疾病。
  3. 细菌感染,但因意外受伤伤口发炎而引起高烧例外。
  4. 任何疝气。
  5. 飞机驾驶员或机中工作职工、或飞行表演、空中惊险表演、飞机中的乘客、或在飞行竞赛中耐久航力试飞、乘客在农作物播种、喷射杀虫剂、救火、探险、电缆或管道视察、打猎、禽鸟集群、空中摄影、招牌、旗帜拖拉、试飞或为实验目的的飞行、乘坐火箭动力的飞机、或需要特别执照或许可证的飞行器械中。
  6. 已宣战或未宣战的战争或军事行动。
  7. 参加任何国家的军事组织、海军或空军。

有关紧急医疗迁离或运送遗体,费用应删除上列保险除外项目中之第(2)(3)及(4)项。

定义

此保单内[医生]名词,乃指州政府法定合格之医药医生,或有执照之脊椎神经骨科治疗者或施行外科手术医生,在该州施行专业性医疗服务。此保险支付不包括被保者近亲属供应的医疗费用。近亲属乃指被保者的配偶、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父母及配偶方面之近亲属。

Travel Assist 提供的[全球性紧急协助服务]

国际医疗保险 (InterMedicalTM)包括的一种特别服务。在保险有效期内您可使用下列各项服务:

  • 二十四小时诊所,医院和医生医疗支付的审核。
  • 二十四小时代为寻找医疗所在服务。
  • 病情观察,安排病人、家属、医生、雇主、领事馆或大使馆之间的信息联系。
  • 安排紧急医疗迁离及交通运输。
  • 传递紧急医疗情况信息。
  • 多国语言翻译。
  • 二十四小时紧急法律事务服务、法律事务咨询,并协助找寻领事馆官员或律师。

保险计划目前不提供给居住在爱达荷州,马萨诸塞州,明尼苏达州及华盛顿州的投保人和/或从美国以外到爱达荷州,马萨诸塞州,明尼苏达州及华盛顿州旅行的投保人。有关其他保险产品的信息,请拨 800-937-1387。